抵押权的保全权的具体内容是担保请求权,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追及权等,当抵押人的行为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通知该行为,还可以请求抵押人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八条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