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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撤销权的含义,行使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4-20 05:51:09

任意撤销的含义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赠与的行为,行使任意撤销权应当在赠与合同还没有履行,赠与物的物权还没有发生转移的时候。

任意撤销权的含义,行使条件是什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任意撤销权的含义,行使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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