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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再婚后婚前财产怎么继承

发布时间:2023-01-14 00:17:19

最美不过夕阳红,有些人终生追求自己的幸福,难道有错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没有谁能指责谁,放弃一切追求自己的幸福,谁又能说些什么呢?即使是在生命的最后也无法停止对爱情的追求。下面醉学网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老年人再婚后婚前财产怎么继承。

一、老年人再婚后婚前财产怎么继承

《继承法》第三条规定: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本案中的房产是凌某的合法财产,是《继承法》中所指的遗产,且《继承法》并没有就财产的产生时间加以区别,即无论该财产形成于何时,只要被继承人生前所有,死后都应归结在遗产范围内。

老年人再婚后婚前财产怎么继承

二、再婚夫妻有相互继承权吗

夫妻互相享有继承权,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家庭关系中地位平等的一个重要标志。夫妻间的继承权是基于婚姻的法律效力产生的,是以夫妻的人身关系为前提的。也就是说,只有具备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才能以配偶身份继承对方的遗产。

夫或妻一方死亡时,继承开始,首先要确定哪些财产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被继承人的财产一般包括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份额以及其个人财产。共同财产主要是指除另有约定外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夫妻可约定其个人特有财产全部归共同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这部分财产也属于共同财产。

三、老年人再婚需婚前财产公证吗

《婚姻法》第30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由此看来,婚姻自由既包含了年轻人的结婚自由,也包括老年人的再婚自由。然而现实生活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是,丧偶或者离异的老人不在少数,而老年人再婚则障碍多、阻力大。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财产的归属问题造成了老年人的再婚障碍,解决好老年人的财产归属问题,是解决老年人再婚自由的关键。

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起到一个证据的作用,可以减少婚姻中发生的纠纷。老年人婚前财产公证,有助于明确老年人再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可靠的法律依据。

老人再婚后去世,其婚前财产如何继承

其实这就是关于婚前财产如何继承的问题,既然那样子是你朋友的父亲在婚前就买的那就应该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那在他去世之后就应该当作是他的遗产进行继承,那你朋友、他的哥哥、他的母亲都是继承人,而且都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理应是平均继承的,他们不让你朋友继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朋友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在理解婚前财产时应注意如下方面: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3年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司法解释规定婚前财产只要经夫妻共同使用、经营、管理并经过一定期限就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不符合婚后所得共同制的原理,也不符合所有权取得的理论,而且有超越司法解释权限之嫌。修正后的婚姻法没有采纳这一司法实践中的做法,第18条第1项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前一司法解释与新的司法解释相抵触,因而应以新的司法解释为准。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老年人再婚后婚前财产怎么继承

老年人再婚财产问题的处理

法律分析:老人再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财产问题:

1、签订财产约定协议书。具体约定双方的婚前财产归属、再婚后的生活、医疗、子女关系等财产归属问题。这是再婚者之间的权利义务约定,也是对双方子女的承诺。

2、立遗嘱。对于老年人再婚前的个人财产,双方子女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继承。对于再婚老人婚后所形成的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子女都有相互继承的权利,因此为了以防双方子女之间闹矛盾,可以先立遗嘱,在遗嘱中对财产进行明确分配。

3、进行意定监护。意定监护是指老年人在意识清楚的时候,书面指定一个人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处分自己的财产、权利等。

4、进行财产信托。若再婚老年人的家庭拥有大量资产,为了避免再婚后产生纠纷,可以进行财产信托。委托人将其合法所有的财产或财产权(包括各种动产、不动产和其他权益等)交付给信托公司设立信托,由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法律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九条 老年人有权依法处分个人的财产,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予的权利。

老年人再婚,去世后婚前房产,另一方有继承权吗?

1. 只要再婚时领取了结婚证,而且老人没有留下有效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处理遗产,另一半就有继承权。

2.不管是婚前房产还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都是老人的遗产,如果老人留下了有效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处理这些遗产,就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继承。

3.在没有有效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老人遗产的继承人包括:再婚领取结婚证的老伴、老人的所有子女、老人还在世的父母。

4.另一方老伴的继承权和其他继承人是平等的。

5.房子是再婚的婚前财产,那么这房子全部作为遗产。

如果是他们在婚后取得的房产,房子的一半要先分出来给后老伴,剩下的一半才能作为老人的遗产用于继承,是婚前房产还是婚后房产,区别就在于此。

二婚后老人有权继承婚前财产吗

再婚配偶对老人的婚前财产有权继承。法律规定,配偶一般是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进行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老年人再婚后婚前财产怎么继承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老年人再婚财产问题有哪些,怎么处理?

一、我国《 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 夫妻财产 规定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49年至1993年,实行的是夫妻财产共有制,即不论男女哪一方的财产,一 结婚 就变为双方共有。 第二阶段是1993年至2001年,实行的是有条件的共有制,即共同生活4年,生活资料归双方共有。共同生活8年,生产资料和住房归双方共有。但从2001年4月28日颁布新《 婚姻法 》以后,夫妻的 婚前财产 已经完全归个人所有。一方辞世,如无特别 遗嘱 ,子女仍有 财产继承 权。《民法典》延续该规定。 二、关于老年人再婚财产的三个问题以及处理办法 1、是否需要进行 婚前财产公证 ? 老年人再婚办理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有助于明确老年人再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可靠的法律依据,对稳定 家庭关系 和财产关系,预防 婚姻纠纷 ,促进社会安定具有较好的法律保障作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关于 夫妻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当然,确定财产权是一件严肃的事,在与有关的当事人协议后应形成书面材料,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盖章,可以选择到公证处予以公证,以免以后发生争议。

2、是否需要进行 遗嘱公证 ? 遗嘱公证应 再婚 前进行 再婚后老人彼此之间拥有合法的 继承权 ,如果不立遗嘱,老人的身后的财产将由子女子与配偶均分。因此,大多数再婚的老人会选择在再婚前对自己的财产用遗嘱公证的方式进行处置。在订立遗嘱的时候,立遗嘱人只能对自己名下的合法财产的继承进行相应的处置。即只能对原有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进行指定。

3、如何进行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一般按如下步骤进行: (1)立遗嘱人应向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立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由公证员代填。 (2)立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 身份证 明、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3)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立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可提出书面申请。 (4)公 证人 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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