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其他业主权益的,侵权业主应排除妨害。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的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但在行使权利时不能侵犯其他业主合法权益,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