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掉房子能保留户籍,但如果房屋出卖人不迁走户口的,会导致买受人无法将自己的户籍迁入,因此如果买家同意或不打算把户口迁到所购房屋的,出卖人可以不迁走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