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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交货地点是合同履行地吗

发布时间:2023-04-20 06:44:15

买卖合同交货地点可以是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点或约定不明确,而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买卖合同交货地点是合同履行地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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