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以及由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如果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保证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