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和租赁权的区别:
1、居住权一般无偿设立,而租赁权一般需要支付租金;
2、居住权不得转让,租赁权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可以转让;
3、设立居住权应当申请居住权登记,租赁权不需要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