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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1-18 22:33:33

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条件:

1、客体要件上,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条件是什么

2、客观要件上,本罪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3、主体要件上,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上,本罪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需要以下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

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条件是什么

4、主观要件,主观为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其不能说明财产来源合法的行为。其侵犯客体属于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以及公私财物所有权本罪的客观方面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了其合法收入,差额巨大,其又不能说明来源是合法的本罪主体属于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若是非国家工作人员,是不能够成为本罪的主体的本罪主观上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财产来源是不合法的,却又进行故意占有,于案发后又故意拒不说明该财产的真正来源方向,或是故意编造财产的来源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五条 第一款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第九十三条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构成要件

1、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也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与威信。此类犯罪有的可能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国家或集体的财产,有的则可能是非法从私人合法财产中取得的财产。

2、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其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3、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

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条件是什么

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因为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其巨大差额财产的来源是非法的,当司法机关责令其说明来源时,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但并不是行为人在客观上说不清财产来源,而是主观上不愿说明,或有意编造财产来源的合法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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