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收益权转让的风险有让与人将收益权对应的原债权再转让给其他第三方的风险以及原债务人无法清偿,受让人无法直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风险等。债权收益权是指通过双方约定其权利内容并能独立于债权而交易的一种财产性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