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期间不可以送吃的。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拘留期间,家属可以给被拘留的违法人员送生活必需品,但是不能送吃的。如果是在刑事拘留期间,家属不能探望、会见犯罪嫌疑人,更不能送吃的。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行政拘留,前去探视,可以给送吃的。 《拘留所条例》 第二十条规定:为被拘留人提供的拘留期间生活必需品应当由拘留所检查登记后转交被拘留人。非生活必需品,拘留所不予接收。 第二十六条规定: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 身份证 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
随时都可以送,送去的东西会先通过看守所狱警检查。但有的看守所可能会对次数或物品种类进行限制。看守所放人有很多情况,如不逮捕、不起诉,或者被批准取保候审,或者法院判决缓刑,或看守所被拘留时间可全部折抵被判处刑罚时间等。
法律依据:
《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二十九条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被拘留过是可以的送外卖.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拘留所的设置和管理,惩戒和教育被拘留人,保护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拘留的顺利执行,根据《拘留所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安部主管全国拘留所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拘留所的管理工作。铁路、交通、森林系统公安机关和公安边防部门主管本系统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拘留所应当坚持依法、科学、文明管理,依法保障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尊重被拘留人的人格,不得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或者指使、纵容他人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
被拘留人应当服从管理,接受教育。
拘留所条例
第十七条拘留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为被拘留人提供饮食,并尊重被拘留人的民族饮食习惯。
第二十条为被拘留人提供的拘留期间生活必需品应当由拘留所检查登记后转交被拘留人。非生活必需品,拘留所不予接收。
饮食标准是按规定提供的,估计吃的不算生活必需品,应该是不让送的吧,不然有钱的进去享福了。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