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不能购买的情形:
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或提供虚假预售许可证明;
2、故意隐瞒房屋已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为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要求开发商退房的情形:
1、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未按期交付房屋;
3、擅自变更设计、房屋结构;
4、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