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一般是上午放人。拘留释放后,被扣押的物品会一并返还。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拘留停止的,拘留所应当核实其身份,查验有关法律文书,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按时解除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拘留所条例》第三十二条
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拘留所的放人的时间一般是关押期满后的第二天,早上8:30干警上班后办手续,签字,领取物品和劳动报酬,一般9:00放人,人多的话,排队晚点。但已关押期满的,当天必须全部释放。看守所放人流程是分为两种情况:
1、执行严格的拘留所,按照规定拘留天数,执行几点进,几点出的原则,比如说当事人前天中午一点进去,然后拘留两天就是今天中午一点出来 ;
2、执行比较灵活的拘留所,一般选择在白天。
《拘留所条例》
第三十条
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第三十一条
被拘留人在解除拘留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单位移交被拘留人:
(一)依法被决定驱逐出境、遣送出境的;
(二)依法被决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依法被决定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的;
(四)依法被决定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的。
拘留所并没有几点放人的明文规定,只要到了羁押期满的那天,任何时间都可以放人。一般情况下拘留所的警察上午上班点名后,交接班时就会放人。
另外,《拘留所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望采纳!
拘留一般几点放人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拘留一般几点放人时间是什么时候?
拘留所放人都是正常工作时间,一般在上午进行。一般是9点以后10点以前,个别在下午1:00-1:30还放一批。服刑期满,看守所应当按期释放,发给刑满释放证明书,并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内,持刑满释放证明书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手续有代管钱物的,看守所应当如数发还。通常在早上八点以后至下午的五点以前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即可释放。具体时间各地有所区别。
被拘留人在解除拘留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单位移交被拘留人:
1、依法被决定驱逐出境、遣送出境的
2、依法被决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依法被决定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的
4、依法被决定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的。
二、公安机关对嫌疑人先行拘留的情况有哪些?
被拘留人在解除拘留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单位移交被拘留人:
1、依法被决定驱逐出境、遣送出境的
2、依法被决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依法被决定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的
4、依法被决定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的。
三、公安机关申请拘留的手续是什么?
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对嫌疑人刑拘后,有专门拘留所的,由拘留所关押,经过后期侦查,要对嫌疑人释放的话,拘留所提前通知家属领人,具体放人时间没有规定,原则上零点过后既可以放人,但是考虑到一些风险,基本在上午放人,办手续。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早上十点之前。一般没有特殊情况是上午十点之前就放出来了,早的话出来有时是上午九点、看守所工作人员一般是早上八点半上班,家人可以直接在大门口等就行了,被看守者出来的时候要在门卫处登记搜身的,不准带任何不是属于自己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