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的程序是公安机关必须出示拘留证执行拘留;拘留后应24小时内送达看守所并通知家属。拘留的期限是十天至三十七天。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的,应当三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 留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执行拘留的人员在必要时,可以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拘留时不出示拘留证,或先行拘留再补办拘留证,都是违法的。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时,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一、在我国治安拘留执行方式和期限有什么规定? 1、 行政拘留 执行期限 行政拘留是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属于最严厉的 行政处罚 ,对行政拘留的立法自然应慎之又慎。 治安管理处罚法 对一项违法行为裁决行政拘留最长期限不超过15日的规定,是维持了原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中规定的“拘留: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对于多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合并执行拘留的最长期限,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草案曾规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天。但当时有意见认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不同于犯罪,对人身自由限制的行政拘留是以教育为主的警示性处罚,并非时间越长效果越好,且执行行政拘留的成本高于其他处罚种类。所以,建议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宜过长。 经过大家讨论,决定通过立法严加限制对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期限,将合并执行期限的上限缩短为20天,这也与 刑法 数罪并罚 制度中“ 有期徒刑 合并执行”的原则相吻合。最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确立了“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2、行政拘留的处罚特点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 刑事拘留 。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 法规 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 刑事诉讼法 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 犯罪嫌疑人 的人身自由的 刑事强制措施 。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 诉讼 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 行政强制措施 。 (5)行政拘留与 拘役 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 刑罚 。 一般来说,行政拘留的期限为十日。但是这不是最为准确的,还是应该按照案件的简易程度进行决定。并且存在是否适用的情况。 二、治安拘留的概念比较 1、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是一种配合 刑事诉讼 的临时措施。按照刑事诉讼法,对于下列情况的人员,由公安机关决定予以刑事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现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 证据 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符合以上第四、五情形的,也可以决定刑事拘留,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不得超过14天,多次作案,团伙作案,流窜作案的不得超过37天。拘留到期之后或者被转为 逮捕 或者其他强制措施,或者被释放。
2、司法拘留 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审判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其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 行政诉讼法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3、三者区别 (1)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而采用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治安拘留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采用的一种处罚办法。司法拘留是强制措施,同时也兼有处罚性质,它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治安拘留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司法拘留的对象是实施了妨害民事或行政诉讼秩序行为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或案外人。
(3)目的和结果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新的损失,刑事拘留的结果,一般转为逮捕,刑事拘留的 羁押 期可以折抵刑期。治安拘留的目的,是为了对违法分子进行处罚和教育,治安拘留期满,就是教育处罚的结束。司法拘留的目的在于惩诫妨害诉讼秩序的行为,以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司法拘留与判决结果不发生联系,被拘留的人如果承认并改正错误,人民法院可以提前解除拘留。 (4)羁押的期限不同。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为3~7日,最长不超过30日。治安拘留的羁押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5)适用的机关不同。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行使刑事拘留权,公安机关还行使治安拘留的决定权、执行权-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拘留权,被司法拘留的人交公安机关代为关押。 在我国治安拘留执行方式和期限一般是处以1-15日行政拘留方式居多,行政拘留应该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治安拘留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的区别很多,我们一定要加以区分,这三者的法律性质和依据,适用对象和羁押期限均不同。
一、 行政拘留 需要什么程序? 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 犯罪嫌疑人 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 批准逮捕 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二、行政拘留的特点 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 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 行政处罚 。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 刑事拘留 。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 法规 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 刑事诉讼法 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 刑事强制措施 。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 诉讼 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 行政强制措施 。 (5)行政拘留与 拘役 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 刑法 的人判处的一种 刑罚 。 综上所述,如果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行政拘留,那么就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办理,首先需要得到拘留的批准书,签发拘留证,这是公安机关在执行的时候必须出示的证件,然后由检察机关进行审核,拘留的活动就由公安机关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