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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申报提供哪些资料

发布时间:2023-04-20 08:50:54

破产债权申报提供的材料应当包括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的书面说明,以及有关的证据,债权申报表,债权人详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破产债权申报提供哪些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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