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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后的原管辖约定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2023-04-20 08:52:03

债权转让后原管辖约定是有效的,债权转让只是改变了债权人的法律地位,由受让人取代了债权人成为新的债权人,并不会改变原来合同中其他的内容,所以原管辖约定是有效的。

债权转让后的原管辖约定是否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转让后的原管辖约定是否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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