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清欠中的诉讼风险有超过诉讼时效的风险,因为被告不具体人民法院不予立案的风险,因为错列被告被驳回诉讼请求的风险以及在诉讼的过程中被告发生变故的风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