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农民小产权房遭遇拆迁的,可以要求拆迁人给予补偿。如果小产权属于违法建筑,购买人得不到补偿的,购买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相应损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