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还建住房可以买卖,但不一定能办理过户手续。如果该房屋已经进行不动产产权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则可以正常办理过户。如果没有进行不动产产权登记,没有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则不能过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