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夫妻一方私自卖房,另一方有权要回吗

夫妻一方私自卖房,另一方有权要回吗

发布时间:2023-04-20 10:55:17

如果所卖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仅登记为签订合同的一方所有,并且买受人支付合理对价、办理过户手续的,另一方无权要回。如果夫妻一方与买受人恶意串通的,则另一方有权要回。

夫妻一方私自卖房,另一方有权要回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夫妻一方私自卖房,另一方有权要回吗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温馨提示:
本文【夫妻一方私自卖房,另一方有权要回吗】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