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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要约收购

发布时间:2023-04-20 10:56:03

要约收购是指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也可以发出部分要约,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

什么是要约收购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全面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部分要约)。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因不符合本办法第六章的规定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以下简称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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