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期限约定不明的可以先补充协议,无法补充协议的,则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借款,出借人可以在合理的期限内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如果借款人拒绝返还的出借人可以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