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赠人要承担被继承人的生前债务,受赠人在接受了被继承人赠与的遗产之后,应当在接受赠与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偿还责任,如果债务超出遗产,则超出部分不用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