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房子设立了居住权,房子卖出后还可以继续居住吗

房子设立了居住权,房子卖出后还可以继续居住吗

发布时间:2023-04-20 11:11:14

房子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卖出后还可以继续居住。根据法律规定,房子设立居住权后,即使居住权人没有房产证,也可长时间乃至终生在房屋内居住。新业主拿到不动产证、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也无法改变居住权已经存在的事实,也没有权利赶走居住权人。

房子设立了居住权,房子卖出后还可以继续居住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温馨提示:
本文【房子设立了居住权,房子卖出后还可以继续居住吗】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