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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和团伙作案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3-01-19 00:40:08

共同犯罪与团伙作案的区别主要是表现形式不同。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故意共同犯罪,侵犯同一客体,主观上有共同的故意,客观上行为相互之间联系紧密,有意思联络,内部分工明确。而团伙作案的组织较为松散,成员会发生变动,没有明确的分工和明确的领导者。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和团伙作案的区别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共同犯罪和团伙作案的区别

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在此之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加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共同犯罪人主要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

团伙作案:

(1)没有明确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团伙头目自发产生;

(2)团伙成员在犯罪活动中没有明确的分工或分工比较简单、不固定;

(3)团伙成员具有相对稳定性,但不固定。

犯罪区别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4.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根据共同犯罪人之间是否存在实行行为与非实行行为的分工,可以将共同犯罪划分为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简单共同犯罪,简称共同正犯,也可称为共同实行犯,指各共同犯罪人都直接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客观方面行为的共同犯罪。需要指出的是,共同实行犯也并非根本不存在行为的分工,只有在并进的共同实行犯中共同犯罪人都完全实施了犯罪的实行行为,如甲和乙一同对丙实施暴力,进而一起将乙的财产劫走;在分担的共同实行犯中,在实行行为内部还存在着分工,如抢劫罪的共同犯罪中,一部分人实施暴力手段,另一部分人实施取得财物的行为。复杂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有所分工,处于不同的地位。通常所说的“团伙犯罪”是个比较广义的概念,它既包括犯罪集团这种有组织的犯罪,也包括结合比较松散,尚未达到犯罪集团的组织程度的犯罪。现行法律中没有对“团伙犯罪”的特殊处罚规定。未成年人由于在生理、心理上尚未成熟,作案时常表现出突发性、纠合性、结伙性,即通常所说的“少年团伙”,但其组织松散,成员不固定。处理时应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区别对待,不能以“犯罪团伙”定罪。

怎么区别:犯罪集团、犯罪团伙、共同犯罪?三者的区别与联系?

首先要弄清楚你所谓的团伙是什么性质的团伙,如果是恐怖组织性质的团伙,那么一旦参与,就构成参与恐怖组织罪;如果是黑社会性质的团伙,则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如果是一般的共同犯罪,他事先明知犯罪活动而仅仅没有参加实施,则按照共同犯罪的同案犯处理。如果事先不知道且发生时也没有实施,则要分如下情况讨论:

共同犯罪和团伙作案的区别

第一.如果他是该团伙的首要分子,即使没有实施犯罪,同样要对该事件负刑事责任;

第二.如果他是普通成员,如果事先不知道且发生时也没有实施,则不构成犯罪;

第三.如果是被胁迫参加的,如果事先不知道且发生时也没有实施,则不负刑事责任;

团伙作案构成犯罪是共同犯罪吗

团伙作案构成犯罪的,属于共同犯罪,所有团伙人员均应承担刑事责任。

第一、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即除了对自己直接实施的具体犯罪及其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对集团成员按该集团犯罪计划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

但首要分子对于集团成员超出集团犯罪计划所实施的罪行,不承担刑事责任。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应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对于组织、指挥共同犯罪的人,应当按照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没有从事组织、指挥活动但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应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三、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什么是犯罪集团,集团犯罪和一般共同犯罪的区别

一、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也就是说是三人以上,在较长时间内,为了实施某种或者多种犯罪而建立起来的,具有一定稳定性的一种犯罪组织,集团内部有着严密的组织纪律,其成员之间的联系具有一定的牢固性,他们在较长的时间多次实施犯罪,甚至以犯罪为常业,其犯罪手段狡猾、诡秘,实施犯罪和逃避侦查的能力强,对社会的危害特别大,是最危险的一种共同犯罪形式。

共同犯罪和团伙作案的区别

二、集团犯罪和一般共同犯罪的区别:

1、犯罪集团由三人或者三人以上组成。三人以上组成犯罪集团的目的是为了共同实施犯罪。

2、犯罪组织比较固定。犯罪集团具有组织固定的特征,这是与犯罪团伙相区别的重要特征,犯罪团伙的组织成员不固定,团伙成员经常迅速地发生变化,虽然有一两个或者几个核心成员,但是没有明显的首要分子。

3、犯罪集团有预谋、有计划地实施犯罪活动。无论是团伙犯罪、集团犯罪,还是黑社会组织犯罪,均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2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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