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包括的权利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人的行为可能导致抵押物价值减损时,抵押权人要求抵押人停止行为的权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