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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发票弄丢了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4-20 11:19:29

未开发发票丢了的办法:当事人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然后,登报声明作废。最后,丢失人必须按照普通开具程序,依法再次申请开具发票。

未开发票弄丢了怎么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未开发票弄丢了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条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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