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民法典质权未登记质押合同是否有效

民法典质权未登记质押合同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2023-04-20 11:25:36

质权未登记的质押合同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从合同成立的时候生效,除非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没有办理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民法典质权未登记质押合同是否有效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民法典质权未登记质押合同是否有效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温馨提示:
本文【民法典质权未登记质押合同是否有效】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