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拍卖的,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产权变更:
1、签订拍卖房产转让合同,并在支付全部价款;
2、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身份证明、转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生效判决书以及完税凭证等办理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