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仲裁,法院能受理吗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仲裁,法院能受理吗

发布时间:2023-04-20 11:35:13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仲裁的,法院一般不能受理,但是仲裁协议无效的,法院可以受理。此外,根据法律规定,以下纠纷不能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以及继承纠纷;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仲裁,法院能受理吗

3、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仲裁,法院能受理吗

第三条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仲裁,法院能受理吗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温馨提示:
本文【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仲裁,法院能受理吗】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