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不按时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催告对方在合理的期限内履行,如果其仍然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解除买卖合同。如果对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