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居住权承诺书有效的条件是:
1、作出承诺的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承诺书的意思表示真实;
3、承诺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