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合同保存期不得少于五年。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信息、看房、代拟合同等房地产经纪服务,与委托人所签订的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保存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并且其保存期不少于5年。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建立业务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业务情况。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保存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保存期不少于5年。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应当制定房地产经纪从业规程,逐步建立并完善资信评价体系和房地产经纪房源、客源信息共享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