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加名字后,被加名字的人对房子享有所有权。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取得、变更房屋的所有权以产权登记为准。产权证上有多个名字的,一般为共有,共有权人按权证上记录的产权比例行使自己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