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办理他项权证需要的材料有: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夫妻关系证明或者未婚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与办理他项权证有关的合同;
4、与办理他项权证有关的合同或其他材料;
5、房屋评估报告书或价值协议书;
6、如果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