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加配偶名字新规定是:
1、如果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加上另一方名字的,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产转化为共同财产;
2、夫妻离婚分割房产时,可协议处理,若无法达成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