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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卖车牌照归谁

发布时间:2023-04-20 12:39:24

法院拍卖车辆的,原车牌照归原车主。根据法律规定,车牌照不会因为车辆的转让而发生转让的,新车主必须重新申请新牌照。此外,在拍卖后车辆过户时,原车主只要向车辆管理部门申明保留原号牌,并在三个月之内购买新车的,就可继续使用原牌照。

法院拍卖车牌照归谁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条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监察机关依法处理,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让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让登记时,应当提交监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让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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