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民法典没有书面合同质权成立吗

民法典没有书面合同质权成立吗

发布时间:2023-04-20 13:12:24

没有书面合同质权不成立,根据法律规定设立质权应当订立书面形式的合同,质权在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的时候设立。质押合同包括的内容有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和种类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民法典没有书面合同质权成立吗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民法典没有书面合同质权成立吗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民法典没有书面合同质权成立吗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温馨提示:
本文【民法典没有书面合同质权成立吗】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