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股东不承担公司债务,民法典中没有相关规定,但是根据我国的公司法,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所有的财产对公司承担债务偿还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调整对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