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买卖不破租赁。在抵押权设立质权,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且转移占有的,抵押权设立不影响抵押财产的租赁。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