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程序中的债权也是可以转让的,但是应当加以限制和规范,因为民法典中还没有对于这种情况的具体规定,根据民法典规定只要不是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就可以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