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不立案找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派出所不立案投诉方法如下:
1、派出所不立案找谁找检察院。让检察院监督公安的立案、侦查活动。等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2、也可以自己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赔偿;
3、报案是当事人的基本权利,法律会予以充分保障。但如果是虚假报案,不仅使有限的警力和警务资源浪费在处理无效警情上,无法高效打击违法犯罪,损害公安机关执法权威,这是法律不允许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警察办案流程是什么
1、警察办案首先要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身着制服也不行;
2、如果发生的只是民事纠纷,则警察只有调解权没有强制要求到派出所协助调查一说;
3、纠纷双方发生肢腿冲突涉嫌治安违法行为的,则警察要求双方到派出所做询问笔录协助调查是合理和必要程序;
1、公安机关不立案,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2、针对公安机关不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的违法性提出异议,争取公安机关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为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做准备。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又不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属于违法行为,应向该公安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等等。
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可以向检察院提出,要求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检察院认为应当立案的,检察院有权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收到检察院通知后十五日以内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抄送人民检察院。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不立案的理由大体上有两种,一是不属于当地派出所管辖,二是不属于刑事案件。不属于当地公安管辖的,可以要求公安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公安认为不属于刑事案件的,应当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拿着不予立案通知书向本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民遭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或者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有权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等部门报案,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要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立案。公安机关对报案人的报案,经审查不符合立案条件而不予立案的,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因此,对于报案、举报、控告、自首等立案的材料来源,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首先都应当接受并进行登记。接受并不等于立案,立案是接受材料之后的一种决定,接受在是立案之前对立案材料来源的受理。接受以后对于不属于自己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和举报人对于属于自己管辖,但根据案情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再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