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规定连带责任的构成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责任人,连带责任的权利人可以要求部分或全部的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承担的责任份额应当根据其责任大小确定。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