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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可以抵押的动产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4-20 14:56:12

民法典规定可以抵押的动产包括交通运输工具,生产设备,原材料等。以动产作抵押的,抵押权在抵押合同生效的时候设立,没有进行抵押登记的,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民法典可以抵押的动产有哪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动产抵押的效力】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四条【动产抵押权无追及效力】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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