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以下流程办理房产土地证:
1、申请人持房产证、身份证、购房合同等相关资料申请地籍测绘;
2、取得测绘联系单后,持房产证、身份证、测绘联系单等相关资料申请土地使用证;
3、受理后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4、有房产证同时有土地使用证的,在房管局直接办理过户,之后凭房产证与原土地使用证申请换发土地使用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