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法典规定债务转让需要抵押人的书面同意,如果债权人同意债务转让但是没有经过抵押人的书面同意,则抵押人对该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未经担保人同意转移债务的法律后果】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