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为债务转让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不同意的,债务转让无效,且债务转让的,其从债务也一并转让,新的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转移时新债务人抗辩权】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