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撤销权不要求债权到期,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只要是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因为债务人放弃其债权,或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其财产等方式受到影响的,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撤销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债权人撤销权行使范围以及必要费用承担】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