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如何界定夫妻间恶意转移财产

如何界定夫妻间恶意转移财产

发布时间:2023-04-20 15:30:03

界定夫妻间恶意转移财产的方式为当事人在法院判决文书生效后如果通过转移,隐藏,变卖财产等方式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则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对于夫妻间恶意转移财产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支付令。

如何界定夫妻间恶意转移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如何界定夫妻间恶意转移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温馨提示:
本文【如何界定夫妻间恶意转移财产】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