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支机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四条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将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